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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体育在线娱乐场2017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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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7-12-1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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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体育在线娱乐场2017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处、科室、队、中心、所:

为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反应能力和防御水平,避免或尽可能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集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集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地质灾害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积极与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宋建林局长

 副组长: 孙起炜 副局长

              田春红  纪委书记

              周云波  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党委委员

      成 员:王金兰  党办主任

薛纹  环境科科长

              周昌海  综合科主任

 冯立平 矿管科科长

              康耀臣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土地信息中心主任

                  规划科科长

高巍地籍科科长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顾凤顺  土地复垦中心主任

              廉钧铭  耕保与利用科科长

              王立国  信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

2.2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局环境勘查科,邹毅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小组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领导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

2.3领导小组下应急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田春红

    成 员:周昌海  刘钧理 王利 孙勇强 张晓军 徐军  王立国  赵丰  马世龙 王柏森 金凌宇  崔群 姜丰  王淋 王艳军 李延彦 许志峰 刘峰 邹德候  

主要职责:参与协助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调配各工作组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及车辆。

(2)调查监测组

组 长:邹毅 党委委员

    成 员:冯立平 薛纹 张科明  常文龙

主要职责:对险情或灾情进行应急调查、核实,并初步分析险情或灾情产生的原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专家对险情或灾情进行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向当地政府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及建议。

(3)灾后重建组

    组 长:孙起炜 副局长

    成 员:康耀臣 王涛 高魏  李延国 顾凤顺 李新磊

主要职责:帮助灾民选择新的地址修建住房,并协助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公路,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应急响应

4.1发生地质灾害后,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同当地政府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4.2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并在30分钟内电话速报、1小时内书面速报市政府和通化市局,并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避险方案。

    4.3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根据灾情派出调查监测组对险情或灾情进行应急调查、核实,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专家对险情或灾情进行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

    4.4如达到小型或小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应立即派出抢险救灾组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灾情及救援情况。

五、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