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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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矿产资源规划
(2008—2015年)
(预审稿)
集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
为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通化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及集安市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和《吉林省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和成果要求》(吉国土资规发[2010]42号)要求,编制《集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是指导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范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也是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集安市所辖行政区域。
地质找矿实现较大突破。自2000年首轮规划实施以来,充分吸收省地质勘查基金及社会资金,累计投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资金近0.5亿元,取得了较好的地质找矿成果,发现了一大批找矿靶区及矿产地。金厂沟金矿深部生产勘探在十三中段以下发现高品位的金矿体;古马岭-凉水一带发现金(银)矿点十余处及一大批具有找矿意义的金元素土壤异常;鸭绿江中生代构造火山盆地中,在石砄陆相火山岩中发现了金矿体,在兴农、样子沟、秋皮及大石湖地区发现铅锌多金属矿(化)点十余处;在大青沟矿化集中区地表及深部发现铁、铅锌多金属矿(化)体二十余条。提交勘查报告十余份,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有所提高。
矿产开发情况。2007年与2000年相比,除晶质石墨等矿产外,其它主要矿产如硼、金、铁、铅锌等产量明显减少。晶质石墨产量增加到6.5千吨(矿物量);铁精粉产量由2.8万吨减少到1.77万吨,减少37%;金产量由年产黄金148.7公斤减少到年产黄金96.8公斤,减少40%;硼矿产量由6.916万吨减少到2.00万吨,减少71%。
矿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2000年至2007年,全市矿山企业数量由84个减少到34个,减少了50个,减少60%,其中:硼矿由原来13个减少到现在的7个,集安市金厂沟金矿与横路西岔金矿实现了联合,关闭不合理矿山10个,取缔了砖瓦粘土矿的开采,其它矿山由于资源枯竭自动关闭。矿业结构渐趋合理。
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规划的任务、内容理解不全面,在实施中主要注重规划的“门坎”作用,对规划的监督管理职能以及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重视不够。
关停整合企业的人员补偿、安置等,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关停难度较大,难以实现规划目标;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力度不大,缺少取代红砖产品。
地质勘查工作滞后,工业发展急需的部分矿产资源储量对开采的保障程度低;开发利用方式粗放,资源破坏、浪费严重。矿山规模小, “三率”指标低,设备落后,技术薄弱,效益差;非金属矿产资源重开采轻加工,如石墨矿只进行选矿,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缺乏有效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机制。矿山环境问题比较严重,恢复治理工作在组织上、计划上、资金上得不到落实;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监督力度不够,矿业权市场不健全。
集安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西南隅。北东与朝鲜楚山郡、渭源郡、满浦市隔江相望,边境线203.5公里;西南与辽宁省宽甸、桓仁两县毗邻;西北与通化市、通化县接壤。辖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4′33″~126°32′48″, 北纬40°52′07″~41°35′18″。沈吉铁路梅集线在南东部通过,境内有集安至通化、集安至丹东、集安至沈阳等国道、省道相通,交通十分方便。
集安市地处长白山系,属中低山区,老岭山脉呈北东向展布,鸭绿江、浑江沿山脉间蜿蜒川流,海拔最高的老岭山脉东老秃顶子为1589m,海拔最低的集安市凉水乡杨木村为108m。气候属大陆性寒温气候带,集安市属湿润温暖区,一年四季变化明显。夏短冬长,春秋凉爽。年最高气温33.8℃,极端最高温度为37.7℃。最低气温-33.7℃,极端最低温度-40.8℃。年平均气温4.1℃-6.5℃。年大气降水700~1000mm,年蒸发量850~950mm,降水多集中于7~8月份,霜冻期180天以上,最大冻土层深1.60m,积雪期90-110天,积雪为11中旬到翌年4月末。年日照射时数为2200-2884小时,无霜期105-160天。
集安市总人口24万人,面积3408km2,全市有耕地面积220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左右,林地面积282406公顷,森林覆盖率81%。集安境内山岭绵延、群山环抱,江河纵横,水资源十分丰富。浑江、鸭绿江两大水系流经全市,境内有较大的河流如鸭绿江、浑江、通沟河、麻线河、新开河、苇沙河等11条, 年径流量17.65亿立方米。
2007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12083元。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9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2.64亿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结构为15.1︰41.3︰43.6,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成效,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
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全市已发现矿种36种,其中有查明资源储量的20种,列入省储量表的11种,已开发利用21种。共发现矿产地、矿(化)点230余处,64处查明资源储量。中型矿床2处,小型矿床60余处。矿产资源总的特点为:一是能源矿产短缺,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尚属丰富;二是主要矿产在区域上分布广泛,又具有相对集中的特点;三是金属矿产规模小,非金属矿产规模较大。在已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金属矿产有金、银、铅、锌、铁、铜6种;非金属矿产有硼、晶质石墨、石棉、石灰石、金云母、滑石、方解石、透辉石、重晶石、硅石、水镁石、闪长岩、蛇纹石、钾长石14种。其中:石墨矿资源储量占全省的99%以上;透辉石、石棉、硼矿省内仅我市有分布。
矿产资源分布面广,同类矿产相对集中。矿产资源分布区域较广,但受成矿地质条件、控矿因素影响,分布相对较集中。如金矿主要分布在大路镇、麻线乡、头道镇;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矿产主要分布于头道镇、开发区;铁矿主要分布于清河镇、大路镇;硼、水镁石、蛇纹石、透辉石、电气石、矽线石、石墨等矿产主要分布于头道镇、花甸镇、清河镇、财源镇;熔剂用灰岩、制灰用灰岩主要分布于开发区;方解石矿主要分布于大路镇、凉水乡。
截至2007年末,全市已全部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化探分散流及1:5万航磁测量、1:100万及1:20万重力地质调查;1:5万化探分散流扫面基本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基本完成,目前仅涉及军事禁区、与邻省交界周边及鸭绿江沿岸云峰水库周边等地未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
截至2007年末,全市共有有效探矿权64个,勘查面积762.09平方公里,其中详查以上项目31个,占48.4%;普查及普查以下项目33个,占51.6%。
由于地质勘查投入长期严重不足,我市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现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仅占已发现矿种的58%,多以普查、简测为主,大多数固体矿产勘查控制深度较浅,即使勘查工作程度较高的成矿带,控制深度多数也只在500米以内;部分矿种开发强度过大,地质勘查滞后,接替资源不足;重要成矿区带上单个项目勘查面积小、分布密,致使重大地质找矿项目无法布局或整装勘查,不利于区域上找大矿的突破。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007年,全市有各类矿山企业34户,从业人员近2400人。其中铁矿5户,金矿5户;非金属矿山24户,其中硅石矿山3户,石灰石矿2户,硼矿开采矿山7户,石墨开采矿山2户,其他非金属矿山还有滑石矿、蛇纹石、石棉、重晶石、建筑用闪长岩、钾长石等矿山10户。均为小型矿山。
矿山矿区采矿回采率:金属矿山一般为70%-90%,个别矿山达95%;其它固体矿产资源矿山一般为70%-95%;矿山选矿回收率一般在60%-90%。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率”水平接近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截至2007年末,全市由于矿山开采占压、破坏的土地面积近27公顷,土地复垦总面积20公顷。由于矿山开采而诱发的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影响面积达到4.0公顷,治理面积2.0公顷,治理率50%。截至2007年全市投入1000万元资金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已初见成效。
(一)铁矿
2007年,全市铁精粉产量1.77万吨,预计2015年铁矿石产量50万吨,2020年产量100万吨。铁矿产量远远不能满足通化钢铁公司的需要。市场前景看好,今后应加大勘查力度。
截至2007年末,铁矿石保有资源储量352.97万吨,其中基础储量138.86万吨。
(二)金矿
2007年全市黄金矿产量96.8千克(金属量),预计2015年黄金矿产量500千克(金属量),2020年黄金产量1000千克(金属量)。由于金厂沟金矿、古马岭金矿2007年处于生产勘探、扩大选矿规模,导致了黄金产量大幅度减少。
截至2007年末,金矿保有资源储量为2956千克(金属量),其中基础储量707.6千克(金属量)。
(三)硼矿
2007年,全市7家硼矿企业,4家生产,矿石产量2万吨。预计2015年硼矿产量5万吨,2020年产量5万吨。截至2007年末,硼矿保有资源储量为23.5万吨(矿石量),其中基础储量11.54万吨。硼矿按目前开采规模可维持开采5年左右,但矿区、矿区外围及深部资源找矿潜力较大。
(四)石墨矿
2007年,全市2家石墨矿企业,产量6500吨(矿物量)。预计2015年石墨矿产量50万吨,2020年产量100万吨。截至2007年末,石墨矿保有资源储量为3370万吨,其中基础储量975万吨。可满足矿山企业在一定时期的开采。
(五)其他矿产
目前,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矿产保证程度中等,可以满足近中期全市经济发展需要;石墨、方解石、石灰石、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水镁石等矿产的资源保证程度较高,但开采规模过小,需增强深加工能力,提高开发利用程度。
金属矿产
金矿:截至2007年底,查明储量的矿产地共5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3330.72千克(金属量),金矿保有资源储量为2956千克。我市金矿成矿地质条件较好,分布较广泛,矿床类型主要为石英脉型、蚀变岩型,勘查、研究程度较低。近几年在古马岭-门坎哨地区金矿找矿进展较大,预计资源储量可达20-30t。
铅、锌矿:截至2007年底,查明储量的矿产地共3处。经过多年的开采资源储量已近枯竭。在矿洞子-郭家岭铅锌矿等老矿山深部及外围以及集安沿江地区具有良好的找矿前景。
铁矿:截至2007年底,查明储量的矿产地共5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598.58万吨。我市铁矿成矿地质条件较好,发现的小型矿山较多,矿床类型多为层控热液改造型,大部分老矿山及有利成矿区域的勘查程度较低、勘探深度较浅,找矿潜力较大。
非金属矿产
硼:截至2007年底,查明储量的矿产地共17处(中型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829.97千吨(B2O3),占全省的100%,保有资源储量按目前开采规模可维持5年左右,在老矿区周边及深部有一定增储潜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低碳经济为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出发点,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为中心;以制度建设、科技创新和强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循环发展,形成新的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和资源效益,也要坚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二)合理布局与优化配置
科学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合理调整勘查、开发利用布局,优化矿山企业结构,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对本市主要矿产资源实行储备保护与开采总量控制。
(三)综合开发与资源整合
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采、选、冶综合回收率,加强资源在开发中的合理利用、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逐步建立小矿退出机制,减少矿山数量,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
(四)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并重
通过超前进行的矿产资源调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商业性勘查提供依据和信息,鼓励社会投资开展商业性综合勘查,力争在我市优势矿种、重点成矿区带和已有矿山接替资源找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五)市场与宏观调控结合
以资源储量为基础,以矿业权市场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充分、灵活运用市场的杠杆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保障;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强对短缺矿种和优势矿种的地质勘查评价,力争重要矿产资源及矿山接续资源的找矿取得较大突破;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多方联动、整体推动,对重要成矿区带实施多矿种整装勘查;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构筑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实现矿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加大矿山环境污染治理恢复整顿力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局面。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2015年目标
配合开展省规划安排在集安市辖区内的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勘查基金,加强在重要成矿远景区(带)对铁、金、有色金属、硼等优势矿产、集安玉特色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强老矿区周边接替资源勘查,以实现老矿山外围及深部找矿的重大突破,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在2007年基础上预计铁矿资源储量增加1000万吨、金矿资源储量增加10吨(金属量)、硼矿资源储量增加5万吨,新发现矿产地3处。
2020年展望
按照省规划、市规划的部署,继续配合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在重要成矿带和重要成矿远景区实现基本覆盖;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主要矿种资源储量明显增长,主要矿山资源危机得到缓解,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在2015年基础上,预计铁矿资源储量增加1000万吨、金矿资源储量增加10吨(金属量)、硼矿源储量增加5万吨、新发现矿产地3处。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2015年目标
1.固体矿产开采总量达180万吨,其中铁矿石年产量50万吨、金矿石年产量20万吨、铅锌矿石年产量5万吨、硼矿年产量5万吨、其他矿产100万吨。矿业总产值达5亿元。
2.优化资源配置,以骨干矿山企业为主导,促进主要矿区资源整合,在2007年基础上,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30个以内,中型以上矿山有所增加。
3.主要矿产资源产量稳步增长、可供性进一步提高;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和新建矿山完全达到设计的“三率”指标;在2007年的基础上,贵金属及有色金属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
2020年展望
1.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持续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开发基本走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主要矿种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达标;矿产品结构趋于合理,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矿产品在矿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2015年目标
1.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并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机制,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2.新建和生产矿山废水处理率达80%以上(其中有毒有害废水无害化处理达标率100%),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75%以上(其中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达标率100%),崩塌治理率达到20%以上,滑坡治理率达到25%以上,塌陷治理率达到35%以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40%以上,矿区土地复垦率达50%以上。
2020年展望
1.基本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及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好转,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2.新建和生产矿山废水处理率达85%以上(其中有毒有害废水
无害化处理达标率100%),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80%以上(其中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达标率10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70%以上,矿区土地复垦率达85%以上。
按照省规划、市规划及我市经济建设要求,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实现与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提高全市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加大重点成矿区带和资源枯竭矿山的矿产资源勘查力度,特别是老矿区周边部及深部矿产,实现重要矿种、重点成矿区带和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的重大突破。
1.配合开展先锋幅、热闹幅、阳岔幅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
2.配合开展在重要成矿区带或找矿远景区进行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工作;
3.落实完成铁、铜、铅、锌、金、银、硼等矿种的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摸清资源家底,盘活资源存量,确保矿产资源持续、稳定供应,为经济建设和资源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投入,鼓励在重点成矿区带、重点调查评价区内开展重要矿种及资源储备不足和省内外急缺矿种的调查评价,如铁、铅、锌、金、银、硼、地热以及有开发前景的优质非金属矿产。
调查评价区
积极落实省规划及通化市规划确定的集安沿江构造火山岩带金及多金属调查评价、集安古马岭~榆林一带金矿调查评价工作,根据我市成矿地质背景以及区域经济特点,在清河台穹开展集安玉调查评价工作,为地质勘查提供基地。全市共划分1个调查评价区,面积377.29km2。
(一)总体工作部署
重点勘查矿种 根据省规划及通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我市资源情况,规划期内,将硼矿、石墨、金矿、铁矿、地热5种也列为我市重点勘查矿种,集安玉特有矿种列为限制勘查矿种实行保护,限制市场准入。
重要金属矿产资源勘查 金及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主要部署在驮道-金家、古马岭-杨木林子、石砄-太平、下解放、大青沟等地;铁矿勘查主要部署在清河-砬子沟一带。
能源矿产资源勘查 地热调查部署在太王。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评价 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有效的技术手段,全面评价主要矿产和共、伴生矿产的综合经济价值,科学制定综合开发利用的工业指标,综合圈定矿体和估算储量。
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 积极争取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资金,合理利用地方和矿山企业配套资金,以金厂沟金矿等矿山为重点,开展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为保证勘查工作顺利开展,确定将危机矿山周边区域,以及毗邻相对集中成片的范围,列为接替资源勘查区,区内其他商业性勘查必须与矿山企业相结合。
集安玉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 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对辖区集安玉的资源分布及资源储量状况进行勘查与评价,划定可供开采的区域,为资源有序开发提供依据。
基金项目安排 积极争取国家、省勘查基金,优先安排重点成矿区带、危机矿山周边和深部找矿,提高我市矿产资源储备。
商业性勘查 认真落实省规划部署,积极培育矿产资源勘查市场,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依法保护勘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合理退出机制。
(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
重点勘查区 省规划在集安市境内确定1个重点勘查区(面积约1020km2),即久财源-高台沟硼、水镁石、石墨重点勘查区,通化市规划在省规划重点勘查区内具体规划3个重点勘查区,即集安市腰营一带金及多金属重点勘查区、集安市矿山村一带硼矿重点勘查区、集安市台上地区硼矿重点勘查区,总面积164.15km2。本规划不设重点勘查区,积极落实省规划、通化市规划重点勘查区的勘查工作。针对重点勘查矿种,加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引导各方资金有序、集中投入,推进整装勘查,力争发现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产地。重点勘查区内,严禁将矿产地分割出让,严禁新设勘查程度低于原有工作程度的探矿权。
鼓励勘查区 积极落实省规划2个鼓励勘查区、通化市规划在集安市确定的8个鼓励勘查区(总面积1554.41km2)的勘查工作。本市又划分出14个鼓励勘查区(面积约701.67km2),涉及的矿种为金矿、铁矿、有色金属及非金属,其中以金矿资源为主的鼓励勘查区3个;以铁矿资源为主的鼓励勘查区1个;以铅、锌、铜矿资源为主的鼓励勘查区6个;硼及其它非金属3个;地热1个。鼓励勘查区内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见专栏12)
限制勘查区 我市将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划为限制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内严格控制探矿权投放。
(一)开发利用方向
依据省规划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鼓励开采金、银、铁、铜、铅、锌、石灰岩、石墨、地热矿产,鼓励开采的矿种在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限制集安玉、硼、砖瓦用粘土以及小型建筑用石灰岩石料矿的开采,限制开采矿种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严格控制其年度开采总量;禁止开采砂金,禁止将水泥用石灰岩作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
(二)矿产资源总量调控
2007年,全市固体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约为15万吨,今后10-15年我市矿业经济仍将持续保持增长,其中:石墨、建材矿产产能增长较快。预计2015年、2020年开发利用总量将分别达到200万吨、300万吨。
铁矿:加快接替矿山建设,支持小矿山联合重组,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加大低品位铁矿综合利用,缓解铁矿资源的不足,力争2015年全市铁矿石产量达到50万吨左右,铁矿山数量控制在5户以内;2020年铁矿石产量达到100万吨左右,铁矿山控制在5户以内。
金矿:加大小型矿山的技术改造,稳步提高金矿产量及经济效益;,禁止乱采滥挖,禁止土法、混汞法选冶金矿项目。力争到2015年金矿石产量达到20万吨左右,2020年金矿石产量达到40万吨左右,规划期内金矿山数量将保持在4户以内。
硼矿:控制大规模开采,开采总量控制在5万吨/年,鼓励和扶持低品位硼矿石开发利用研究,以及硼矿石产品的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石墨矿:2015矿石产量达到50万吨左右,矿山数量控制在3户以内;2020年矿石产量达到100万吨左右,矿山控制在5户以内。
普通建筑石料矿:改变分散、零星的开采格局,向规模经营、集约经营的方向发展,严格准入条件,不新建小于10万立方米/年的矿山。矿石产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一)矿业经济区
以现有矿业开发利用格局为基础,以资源优势为条件,通化市规划设立了通化南-集安金厂沟金及多金属矿业经济区,规划面积925.23平方公里,其中在集安市规划面积533.80平方公里。依托本区金、硼、石墨等矿产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矿产资源优势以集安市利源金矿有限公司金厂沟金矿为龙头,带动其它矿产的开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规划期内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矿业经济区建设,引导和调控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合理引导小型矿山企业联合重组整合,支持和鼓励中大型矿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数量,优先安排高效率、低能耗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鼓励矿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三率”水平,强化综合回收能力,研发下游产品;严禁新上低效率、高能耗、(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开采规划区包括鼓励、限制、禁止开采区。部署落实通化市开采规划区15个,其中鼓励开采区7个,面积110.0平方公里;限制开采区1个,面积90.3平方公里;禁止开采区7个,面积138.25平方公里。
本市划定15个开采规划区(附表11,附图4),其中鼓励开采区13个、禁止开采区2个,总面积127.71平方公里。
鼓励开采区 本市确定13个鼓励开采区(面积约72.30平方公里),涉及矿种为金矿、铁矿、有色金属、非金属及建筑石料,其中有色金属及铁鼓励开采区3个;方解石鼓励开采区1个;石墨鼓励开采区1个;建筑用花岗岩鼓励开采区4个;河砂鼓励开采区4。
鼓励开采区内,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多方式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凡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准入条件的,均可优先投入采矿权。
限制开采区 落实通化市规划特色矿种集安玉限制开采规划区1个,面积90.30平方公里。将集安市水源二级保护区设为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内,严格审查新设采矿权,并加强可行性研究论证。集安玉地方特色矿产要在分布状况和资源储量勘查评价基础上,有计划划定开采区域,以拍卖等形式向市场投放采矿权,严格限制投放数量,规划期内集安玉采矿权控制在4个以内;对已设置作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的蛇纹石矿山,经调查评价确认达到集安玉要求的采矿证到期后予以关闭;水源地限制开采区内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禁止露天采矿,禁止设立选矿场。
禁止开采区 在落实通化市规划确定的7个禁止开采区(面积约138.25km2)的基础上,根据禁止开采区划分条件,本市规划2个禁止开采区(面积约55.43km2)。范围包括:集安市水源地及文物保护禁止开采规划区、复兴琉璃洞。
各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文化自然遗产圈定地区以内;旅游风景区、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重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工业区、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禁止开采区内除经论证可以设置探矿权的国家重大项目以及油气、地热、矿泉水外,不得新设采矿权,已建矿山限期予以关闭,现有和已关闭矿山必须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在重点、鼓励、限制、禁止开采规划区外的区域,因重点工程项目需要申请采矿权的,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合理性论证、批准后,可设置采矿权。
部署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2个,面积18.52km2;落实通化市规划开采规划区块12个(鼓励开采规划区块11个、限制开采区块1个)。本市规划分14个开采规划区块,总面积72.30km2。(见专栏21)。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主要依据,原则上一个开采区块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在已有采矿权的开采规划区块内,对未达到开采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开采规划区块确需分割或合并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
(一)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的原则,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条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小型矿山整改联合,提高采选技术水平;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不匹配、破坏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扭亏无望的矿山企业限期整改或关闭。
推进优势及重要矿产资源—铁、金、硼矿、石墨矿的产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使优势资源开发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效益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开采规模结构调整,到2015年,全市中型矿山比例在2007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二)矿产品结构调整
提高优势矿产、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技术水平,降低初级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增强矿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开发低品位、难利用的矿产资源。
能源矿产:积极勘查开发地热资源,推进地热资源的应用。
金属矿产:提高矿山开采能力、选矿能力和综合回收率水平,加强技术改造,提高矿产品的深细加工水平,延长服务年限,提高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
非金属矿产:立足我市非金属矿产的资源优势,实现矿产品由粗放开发向深细加工、高新产品的转化。鼓励研发电气石、水镁石、方解石、透辉石等,开展水镁石矿、硼矿尾矿提炼金属镁的研究技术,低品位硼矿开发利用,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严格控制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的数量,对达不到最低准入规模零散分布的小采石场要有计划关闭;禁止新建规模小于10万立方米/年的采石场;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建设项目的需要,在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的非禁止开采区可以设立临时采石场。
1.符合国家和省、市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已规划开采区块的区域,严格按照规划开采区块申请采矿权;未进行规划的区域,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
3.采矿权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备与开发矿种、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
4.对实行开采总量调控的矿种,应从严控制采矿权投放数量,确保开采总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要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符合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的要求。
6.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规定要求。对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要制定综合开采利用方案;对暂时难以回收利用的有用组分,应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